首页 > 职业资格 > 资料专区 > 正文
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实务章节考点:第九章 第2节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7/9/1 16:02:22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 旅游安全事故的概念及等级

  (一) 概念: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

  (二) 等级:

  1. 轻微: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2. 一般: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10万(含1万)元者。

  3. 重大: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100万(含10万)元者。

  4. 特大: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或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二.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 处理原则:①迅速处理原则;②属地处理原则;③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二) 处理程序:

  1. 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①立即报告;②保护现场;③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④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2.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程序:

  处理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处理程序:①事故报告单位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②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如有伤亡,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抢救,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事故报告单位应确认伤亡人员的身份及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如有死亡,注意保护好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③在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④如果伤亡者中有来自海外的旅游者,责任方和事故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事部门及国家旅游局,由当地外事部门或国家旅游局负责通知外方,而有关组团旅行社应当及时抚慰伤亡者家属。

  3. 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适用于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①报告;②现场保护;③调查。

 

校区地图
  • 秦皇岛校区
  • 天津校区
  • 包头校区
  • 张家口校区
  • 石家庄校区
服务支持
咨询热线
  • 0335-8061868
  • 15373608858
  • 15373608860
  • QQ:327882222
  • 0311-87222319
微信平台
微信订阅号
秦皇岛金色未来培训学校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2-2024 JSWLJY.COM All Rights
冀ICP备14019694号-3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