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 > 资料专区 > 正文
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实务章节考点:第十章 第1节(1)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7/9/2 16:20:47

  旅游者的权益

   一. 概述

  (一)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或单位。(旅游者是属于旅游消费的消费者。)

  (二) 消费者特征:

  ①消费者的消费属于生活消费;②消费客体是商品或服务;③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④消费主体范围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的特别法律,消费者的权利和保护措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两大核心内容,是消费者包括旅游消费者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

  二. 旅游者的权利

  (一) 安全保障权

  1. 概念和内容:

  安全保障权,是指旅游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内容:安全保障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安全保障权是旅游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2. 特点:

  ①人身、财产安全权特指旅游者在购买、使用旅游服务产品过程中以及接受服务的特定环境下产生的权利;②人身、财产安全权的内容具有广泛性,贯穿于旅游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参加旅游活动、就餐、住宿、娱乐、购物和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③人身、财产安全权受到损害时,旅游者有权主张法律救济,还有权主动要求经营者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安全可靠。

  3. 旅游经营者保障旅游安全权的义务:①②③④

  (二) 知悉真情权

  1. 概念:

  旅游者在购买、使用旅游服务产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其所购买、使用的旅游服务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相关情况。

  2. 保障:

  ①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游者提供有关旅游消费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②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③提供有偿服务,应当按照规定出具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

  (三) 自主选择权

  1. 概念:旅游者在购买、使用旅游服务产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利。

  2. 内容:

  ①有权自主选择提供旅游服务产品或服务的经营者;②有权自主选择旅游服务产品的品种或服务的方式,即旅游者有权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兴趣爱好进行选择,旅游经营者不得干涉,不得强加于人;③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是否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旅游者的消费行为和消费范围不受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由自己决定,经营者不得干涉和阻挠;④在选择旅游服务产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和鉴别、挑选。

  (四) 公平交易权

  1. 公平交易权的概念及内容

  (1) 概念:

  旅游者在购买、使用旅游服务产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 内容:

  ①旅游者与经营者的交易行为的发生不存在强迫或歧视;②交易双方以诚相待;③公平交易的实现条件是保障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以及拒绝强制交易;④双方签订合同时应遵循时常交易的基本原则,旅游者有权享受合同约定的义务。

  2. 保障:

①公平交易的核心:旅游者付出一定的旅游费用可以得到同等价值的旅游商品或服务,这是衡量旅游者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的标志。②旅游经营者的义务:1. 自觉履行合同;2. 履行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3.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有关收费标准;4. 正确使用格式合同。

 

校区地图
  • 秦皇岛校区
  • 天津校区
  • 包头校区
  • 张家口校区
  • 石家庄校区
服务支持
咨询热线
  • 0335-8061868
  • 15373608858
  • 15373608860
  • QQ:327882222
  • 0311-87222319
微信平台
微信订阅号
秦皇岛金色未来培训学校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2-2024 JSWLJY.COM All Rights
冀ICP备14019694号-3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