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未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为综合收益总额。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与利润相关的计算公式主要如下: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其他收益
其中: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经营业务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损失)。
投资收益(-损失)是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发生的损失)。
其他收益主要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除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以外的政府补助。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其中: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2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
(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支出的核算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2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该科目可按营业外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