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资格 > 教务专栏 > 正文
2018年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考试大纲 第七节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8/1/29 16:22:56

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结算纪律

  结算纪律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所应遵守的基本规定。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未构成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校区地图
  • 秦皇岛校区
  • 天津校区
  • 包头校区
  • 张家口校区
  • 石家庄校区
服务支持
咨询热线
  • 0335-8061868
  • 15373608858
  • 15373608860
  • QQ:327882222
  • 0311-87222319
微信平台
微信订阅号
秦皇岛金色未来培训学校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2-2024 JSWLJY.COM All Rights
冀ICP备14019694号-3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