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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一)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8/1/31 17:03:56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

  (四)纳税人会计核算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应税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6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五)销售无形资产

  (六)销售不动产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九)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十)兼营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行为。

  (十一)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税率

  1基本税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

  (2)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3)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低税率。

  (1)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①农产品;②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③饲料;④音像制品;⑤电子出版物;⑥二甲醚;⑦食用盐。

  (2)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二)征收率

  1征收率的一般规定。

  2征收率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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