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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一)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8/1/31 17:11:30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1)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2)零售超豪华小汽车。

  5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1烟。(1)卷烟,包括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2)雪茄烟;(3)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航空煤油;

  (6)润滑油;(7)燃料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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