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发生的有关业务如下:
(1)2月19日,永发公司外购一项土地使用权,支付购买价款5 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证时支付契税200万元,支付其他相关费用80万元。该项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40年。永发公司采用直线法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无残值。永发公司决定在外购的土地上建造一栋厂房和一条生产线。
(2)3月15日,外购工程物资一批,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万元,以上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物资用于厂房的建设,当日工程物资全部被领用。
(3)6月15日,厂房建设工程领用本公司外购原材料一批,购入时取得的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该批材料市场公允价为350万元(不含增值税)。
(4)7月22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其他支出共计552.9万元。
(5)7月30日,厂房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永发公司釆用年限平均法对厂房计提折旧,预计厂房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
(6)8月15日,外购工程物资一批,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万元。以上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物资用于生产线的建设,当日工程物资全部被领用。
(7)9月3日,生产线工程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成本为50万元,市场售价为80万元。
(8)11月5日,以银行存款200万元外购一项专利权,发生相关税费为20万元。该专利权法律保护期限为8年,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10年。永发公司采用直线法对其进行摊销,无残值。
(9)截至12月31日,生产线工程尚未完工。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下列关于永发公司购入土地使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永发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金额为5 280万元
B.永发公司将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应将无形资产的金额计入在建工程
C.土地使用权当年应计提的摊销金额为121万元
D.土地使用权的摊销金额应计入在建工程
(2)永发公司3月15日外购及领用工程物资的账务处理为( )。
A.借:工程物资 5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6.1
贷:银行存款 596.1
B.借:工程物资 596.1
贷:银行存款 596.1
C.借:在建工程 596.1
贷:工程物资 596.1
D.借:在建工程 510
贷:工程物资 510
(3)永发公司7月30日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入账金额为( )万元。
A.1 508.5
B.1 558.5
C.1 362.9
D.1 500
(4)生产线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
A.借:在建工程 50
贷:库存商品 50
B.借:在建工程 63.6
贷:库存商品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C.借:在建工程 58.5
贷:库存商品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D.借:在建工程 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
(5)在不考虑其他资产情况下,年末永发公司下列各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列正确的是( )。
A.固定资产1 470.31万元
B.无形资产5 374.42万元
C.在建工程370万元
D.在建工程436.8万元
[答案](1)AC;(2)BC;(3)D;(4)A;(5)ABC
[解析]
(1)企业应将土地使用权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该土地使用权2015年应摊销的金额=(5 000+200+80)÷40÷12×11=121(万元)。
(2)外购工程物资用于不动产建设,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作为工程物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中。
(3)厂房的入账金额=500+85+10+1.1+300+51+552.9=1 500(万元)。
(4)动产工程领用本公司自产产品直接按其成本计入在建工程。
(5)厂房折旧金额=1 500×(1-5%)÷20÷12×5=29.69(万元),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列的金额=1 500-29.69=1 470.31(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5 280÷40÷12×11=121(万元),无形资产——专利权摊销金额=220÷8÷12×2=4.58(万元),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列金额=(5 280+220)-(121+4.58)=5 374.42(万元);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中填列的金额=300+20+50=3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