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通知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4/1/16 17:27:42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于5月24日、25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14年起,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按该文件有关要求执行,对2012、2013年部分科目免试报考条件所做调整不再执行。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2014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12日至3月4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照片审核通过后最晚于3月4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各市考区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由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只有在各市考试机构完成对该报考人员后台资格确认工作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因此,各市务必于3月10日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和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后台资格确认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结合工作安排和节假日安排自行确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网上缴费开始时间在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各市考试机构当场明确告知。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4)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5  ,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于3月11日前汇总上报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复印件进行免试资格复审,3月21日前反馈复审结果。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考试信息采用旧版PTMIS系统。各市请于4月3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2),5月3日前上报网上打印准考证数据库和考场资源表(附件6),网上打印准考证数据库结构另行下发。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19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4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市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试卷预订单(附件3)亦单独上报。 
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施工管理、免实务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八、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十、各市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考务操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在考前十天将值班人员姓名、值班电话及“考场设置一览表”报我局职称考试处。
十一、有关教材和培训事宜,请联系河北省建设人才与教育协会,0311-6805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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