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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第三节考点整理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20/12/22 13:53:41

一、职工薪酬的内容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这里所称的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间结束后 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企业应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设置

企业应当设置 “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应当按照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职 工 福 利 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 等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一) 货币性职工薪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企业发生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职工薪酬,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2.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4.短期带薪缺勤。

短期带薪缺勤,是指职工虽然缺勤但企业仍向其支付报酬的安排,包括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对于职工带薪缺勤,企业应当根据其性质及职工享有的权利,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两类。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企业应根据计算确定的带薪缺勤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特定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应根据计算确定的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二)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企业向职工提供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以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职工薪酬,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与企业正常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同。

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 发放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支付职工薪酬,应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和货币资金的减少。

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职工福利费发放给职工时,应按照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转销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四、设定提存计划的核算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企业应当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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