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主要负责暑期办公、会议和政务接待;负责省级离退休干部暑期休疗服务工作;负责暑期省四大机关以及中直机关驻北戴河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事宜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政府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名(采供科内勤)。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1月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综合服务楼309室(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7号)。联系电话:0335-4286260、4286258、4286259。
报名要求: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填写《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应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二年以上采供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承诺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采供工作相关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百分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北戴河管理局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未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显著位置张贴公布。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学位高低顺序依次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以及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河北省北戴河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