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6]14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于5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二、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组织报名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严肃工作人员纪律,认真落实审查签字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把考试报名“入口关”,确保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谨规范、客观公正。
三、2017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2月10日至24日17时,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时30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15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7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市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试卷预订单(附件3)亦单独上报。
五、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