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面向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链,树立干部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良好导向,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河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hebei/)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共设置11个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其中抚宁县1个、昌黎县2个、卢龙县1个、青龙满族自治县1个、海港区3个、山海关区1个、北戴河区1个、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
二、选拔范围和报名条件
2010年及以前省市县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其中,市县先期选聘转为省选聘的也可以报名。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扎实,实绩突出,勤政廉洁,无不良反映。
4、除上述资格条件外,其他方面还应符合中央、省委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1月25日至27日,大学生村官本人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部门表彰决定或荣誉证书、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任职批文的复印件,小二寸免冠近照5张,《秦皇岛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核表》1份(含电子版)。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不得跨县(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或党政纪处分。每个县(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达不到10:1的,将在全市范围组织两个及以上县(区)联合公选,联合公选办法将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二)业绩评价。1月28日至29日,按照《河北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业绩评价细则》,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为每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岗期间业绩量化打分,逐人填写《业绩评价表》,并按要求在规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当事人提出异议的、经核实无误后应及时履行相应程序予以调整并再次公示。
(三)笔试。2月下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和阅卷,主要测试农业农村工作基础知识、乡科级领导干部基本素养、做好群众工作基本技能,主要是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写作等主观性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不印发培训资料。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根据业绩评价和笔试成绩排名,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3月上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面试,统一组织面试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工作创新、领导方法等方面内容。面试将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全部考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业绩评价+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相同分数下,按照面试、笔试、业绩评价成绩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考察。3月中旬,派出考察组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县、乡、村进行实地考察,撰写考察材料。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3月25日前,组织拟任人员统一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任用。3月底前,公选结果报省、市委组织部备案,经县(区)委常委会研究后,由县(区)委组织部履行任职手续。
四、任职管理
公开选拔任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调整工作岗位及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工龄和保险接续等事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回村工作或个人另行择业。
附:相关资料及表格请在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咨询电话:7862495
举报电话:7867376
中共青龙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