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开始时间为9月16日至18日(每天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并在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所在考区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9月16日至20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其他说明
(一)根据冀价行费 [2013]36号文件规定,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2014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电话通知考生。
(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五)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需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等项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