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全市事业单位2015年5月集中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一)市直统一招聘
市政府办公厅、市信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务局7个部门8家事业单位的22个岗位(详见《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县级招聘
山海关区5家事业单位的12个岗位(有关规定详见《山海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山海关区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纳入市直统一招聘范畴。
二、市直统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照《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确定,涉及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工作经历(验)和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7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验),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基层服务人员的,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医”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中、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至5月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至5月2日17:00。
5月1、2日工作人员正常值守岗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等各个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参照我省公务员招录的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须凭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考试用户,并预选报考岗位后,方能获取“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用于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等相关操作;用户名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初始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应聘人员须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相关报考信息项,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参见报名系统内发布的《照片上传须知》),否则将无法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只有在提交审核并通过系统审核后才能进行网上缴费。
5、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网上缴费程序。
6、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用户名、密码等重要信息,因个人原因出现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报考信息被恶意篡改等问题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在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4:00至17:00间,到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66号B座七楼703室)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开考条件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及其以上,否则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5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查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
四、招聘考试
采取闭卷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和规定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能力测验》)两科。报考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A、B、C、D岗位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规划专业能力测验》笔试;报考市社会福利院医疗岗位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笔试;其他岗位人员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笔试。
《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参考《秦皇岛市事业单位2015年度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参考《秦皇岛市事业单位2015年度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规划专业能力测验》科目参考《注册城市规划师》教材。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于2015年5月28日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同时发布。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职位,将予以政策倾斜。
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规则: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于2015年6月4日至6月5日到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66号)三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身份证或执业证等与公开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的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指标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面试应聘人员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组同一个场次面试。
2、面试时间:2015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3、面试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4、面试通知单打印:2015年6月19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登录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上详细告知面试的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5、面试成绩:面试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个人成绩,半日内在考点公布已进行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成绩。
(四)考试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公示。依照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试成绩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同时按进入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学位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体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录用。
综合考试成绩计算规则:综合考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有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进入考察规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有不合格者,按照考察递补办法确定递补人选,考察合格后再进行体检。
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有关规定
1、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申诉、检举和控告要认真受理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1)招聘单位故意拖延确定拟聘人选,阻碍拟聘人员报到的,责令其改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