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80%”
建立新招录公务员80%到基层工作、省市县机关补充人员80%从基层遴选制度,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链。
据了解,我省将加紧研究公务员选任机制的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人事计划的调控功能,准确编制公务员招录计划和省直单位进人总量计划,从源头上落实“两个80%”。
艰苦乡镇50%招录本县人
同时,不断完善招录政策,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拿出50%的计划招录本县户籍人员。
省直机关每年公开遴选一次
实现公开遴选工作常态化,省直机关每年集中组织一次。
全部职位面向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
公开遴选在报考范围、报名资格、职位条件的设定上,向基层倾斜,保证全部职位面向县乡等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形成“优秀人才往基层聚、优秀干部从基层来”的良性流动机制。
定向招录“985”“211”毕业生
改善公务员队伍素质结构,支持用人单位定向招录“985”“211”院校毕业生。
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
今年我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就加大了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基层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占到总计划数的80%以上。
省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设区市级机关也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
为解决基层留人难问题,适当对报考者进行户籍限制。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只允许本设区市所辖县(市、区)内户籍(或生源)人员报考;国家列为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乡镇机关拿出50%的计划招录本县户籍(或生源)人员,生源少的允许接壤周边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报考。
改革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
此外,我省将改革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进一步创新完善平时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建立符合实际的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平时考核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平时考核信息化平台;把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从严从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常态机制。
四级联考笔试面试新变化
3月24日,我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报名进入第二天。记者从当日召开的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省考有一些新变化。
变化一
今年,我省加大了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力度,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由过去的10%提高到12%。
变化二
与2016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政策调整同步,我省调整了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政策,不再允许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报考。
变化三
今年,省直系统考生笔试组织方式也有所调整,报考省地税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戒毒中心等考生的笔试,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进行,由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地税局和定州监狱考生的笔试在石家庄市进行,委托石家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变化四
今年公务员考试的面试组织方法进行了三项调整。
一是省直部门负责本部门公务员招录的面试工作,包括考点、考场的安排,考官、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选用,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成绩的计算、公布等。
二是报考省地税系统,省司法厅所属监狱、戒毒所、戒毒中心考生的面试,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进行,由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三是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机关和地税局考生的面试、定州监狱考生的面试,在石家庄市进行,委托石家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