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6]2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全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6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符合相应报名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三、科目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组织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8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 平 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
10月7-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开发票的时间为10月17、18日,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开具发票,逾期不再办理。
六、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手续
(一)免试考生实行考前审核。
免试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 8月8日提交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部分科目免试表、报名表、学历证(建议进行学历认证,或携带学籍档案原件,以免无法查询补充其他材料)、学位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报名。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报名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二)非免试考生实行考后审核。
考生自行查询成绩,确认全部科目成绩通过后,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的报名表、毕业证(建议进行学历认证,或携带学籍档案原件,以免无法查询补充其他材料)、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审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特别提示:学历认证相关说明。
1、中专学历、2002年(不含)以前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到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由于学历认证需报国家教育部周期较长,请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提交认证材料或提前认证。学历认证单位:秦皇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证地点:红旗路339号512办公室;联系电话:3637336。
2、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到教育部学信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提交打印的含二维码的查询页面。
我市已对报考方式进行重大调整,考后审核时间紧张,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账号和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加入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微信账号“qhdzcks”,关注考试动态,以免耽误资格审查。
七、报名费用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1元。
八、报名地点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