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的社会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报考。
6、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在学校所在市报考。
二、网上报名
2016年9月6日至12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
三、现场审核
2016年9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考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报考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审核通过、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不能跨考区确认。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将不能更改。
(一)我市审核的考生范围
1、户籍在我市或档案人事关系在我市的往届毕业生。
2、驻秦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和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
3、我市不接收除以上两种情况外的考生在我市报考。
(二)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如下材料:
1、户籍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审核点留存);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出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验证报告和学籍证明由审核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2016年9月10日至16日,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70元/科次。
五、审核地点安排
1、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人事关系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山海关区的往届毕业生在海港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昌黎校区考生在昌黎县招生办审核点审核,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应届毕业生在北戴河招生办审核点审核;除以上情况外的其他驻秦高校在校生(大三以上)均在海港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
3、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和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统一于9月12日上午在海港区招生办审核点审核,其他时间及地点不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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