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河北省2014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有适应导游需求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港澳居民报名人员须供职于河北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或就读于河北省辖区内高等院校。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即报名、上传照片、交费、打印准考证、安排考场等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并网上进行,逾期网站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网址:http//www.hbguideexam.gov.cn(河北省导游考试网)。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交费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至3月12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等相关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登陆网站后,进入“资格考试考生通道”按照项目和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进行注册,并牢记系统反馈的考生号和登录密码。填报完成后,请考生仔细检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系统确认考生交费成功后,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若因填报信息不实或错填、漏填,影响参考资格,责任自负。网上报名交费后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每位考生每年只能参加一次上机考试,且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语种。
三、考试时间、地点
(一)上机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至16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从4月1日开始。考生可自行选择以下四个上机考试地点:石家庄、秦皇岛、保定、唐山,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守则均注明在考生的准考证上。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
四、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笔试
2014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部分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考生直接在计算机上随机抽卷答题。上机考试科目为:导游基础、河北旅游、旅游法规、导游实务。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和判断。每科考试时间为25分钟,合计10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总分400分。每科考试时间结束自动提交试卷,提交试卷后将不能继续修改或答题。外语初考考生和普通话考生上机考试内容相同。
(二)面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打印面试准考证。交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在面试阶段进行,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面试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凡报名资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上机考试成绩不予保留。
面试内容为导游模拟讲解、景区(点)知识、导游应变能力测试和知识问答等,分值为100分。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的语种接受面试。面试程序、分值与普通话类考生相同。
资格审核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面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原件;
(5)加试考生须提供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三年以上的考生还须提供导游IC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加试
1.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须与初次报名的考生同时上网报名、上传照片,交费时间和初考者面试交费时间相同。
2.加试考生只参加面试环节,用所报考的语种接受面试。面试程序、分值与初考者相同。
五、考试参考用书
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旅游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河北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导游基础》、《导游实务》、《旅游法规》及河北省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年出版的河北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系列教材《河北旅游》。此外,2014年上机考试的“旅游法规”科目将增加有关旅游法的考试试题,具体请考生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六、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所有初考考生笔试考试收费为170元/人(含报名费10元),笔试合格考生收取面试费为50元/人,加试考生收取面试费60元/人(含报名费10元)。
七、考试合格标准
上机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情况采取划定最低总分数线和单科最低分数线的合格标准,面试成绩60分合格。
八、相关事宜说明
(一)考试成绩公布
上机考试成绩于全省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考生可上网查询。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经国家旅游局备案核准后,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