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270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270个。具体指标如下:
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学前 教育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合计 |
初中 | 16 | 16 | 10 | 5 | 5 | 5 | | 10 | 10 | 10 | 10 | 10 | 107 |
小学 | 40 | 20 | 13 | 10 | 10 | 10 | | | | | | | 103 |
幼儿园 | | | | | | | 60 | | | | | | 60 |
合计 | 56 | 36 | 23 | 15 | 15 | 15 | 60 | 10 | 10 | 10 | 10 | 10 | 270 |
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之比不低于2:1,低于2:1的,由区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可适当调整招聘指标。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一线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四)身体健康(依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合格);
(五)应聘农村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要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其中抚宁区户籍应聘人员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学历即可),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级中学教师要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要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与报名学科一致。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7年7月31日至8月6日,通过中国抚宁网(网址:http://www.chinafuning.gov.cn)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 9日。上午时间为8:30至11:40,下午时间为2:30至5:20。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区教育局院内南会议室。
报名时,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报名表一式一份(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表格内容)。2.户口本(户口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以前)、报到证或存档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3.已就业的公职人员须携带现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意见),同时县级主管部门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到摄像组摄像。
注意事项:1.抚宁区在职公办(含编外)教师不得报考。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岗位不能兼报。其中应聘小学教师的,专科学历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要与应聘学科一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聘学科不受其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制,可根据自己意愿在需求学科中任选一科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17年8月10日(上午9:30至11:40,下午2:30至5:2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抚宁区教育局院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笔试。
1.命题范围:⑴报考中小学教师,考所报学科高中知识;⑵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组织笔试:由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考试。笔试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按照中、高考程序进行,应聘人员要提前在相关网站上阅读中、高考考试规则,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3.组织阅卷:考试完毕后,密封试卷,组织阅卷人封闭式阅卷。阅卷完毕,在中国抚宁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4.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招聘指标为10个及以上的学科按1.5:1比例,招聘指标为10个以下的学科按2:1比例,末位出现小数时捐为整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末位分数出现并列,则均参加面试。
公布面试名单等以下工作信息均在中国抚宁网上发布,请密切关注。
(五)面试。
1.公布面试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
2.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公告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为试讲。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4个学科要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分为自选和评委指定两个部分。音乐、体育测试时间为8分钟。美术测试时间为40分钟。学前教育测试内容包括绘画、弹唱和舞蹈,绘画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弹唱和舞蹈技能测试时间为5分钟。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85分以上为优秀,84至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试讲资格。
4.试讲内容,应聘中小学教师为我区初中学段现行教材,应聘幼儿园教师为我区直属机关幼儿园现行教材,所需教材自备。试讲时间为5-8分钟,满分为100分,评委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试讲分数,核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为试讲成绩。
5.整个面试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未试讲前,试讲人员须在待讲室等待,不得随意离开待讲室,午饭自备。试讲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采用抽签方式决定试讲顺序和题目。试讲时统一服装。试讲前先到指定更衣室更衣,之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考场参加试讲,试讲结束即返程。
(六)核定总成绩,公布参加体检名单。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根据本人总成绩排名情况和每个学科实际聘用总人数,按1:1比例足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确定人选时,如果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学历层次高者优先;3.本专业毕业生优先;4.优秀毕业生优先。体检人选确定后,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实时公告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授权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总成绩高低由下一个考生递补(如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招聘程序第六条规定的原则递补)。
(八)考核,公示拟聘结果。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其中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信(必须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结果公示7天。
(九)选定岗位,限期报到。
被聘用人员根据学科需求情况,按照“总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的原则,由本人选岗到校(其中初中指标为初中备用岗、小学辅助岗指标,选岗后暂在小学辅助岗位工作,如工作需要再调整到初中岗位,调整时须到教育局备案),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到校后,提供齐全档案等必备材料,办理相关入职手续,限期报到。上岗时还须参加入职教育培训。在规定时间不选岗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再依总成绩高低由下一个考生补聘(如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招聘程序第六条规定的原则补聘)。
五、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为区内编外教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一年,有公办学校正式任教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区在编在职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评定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落实监督制度。本次招聘工作由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特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进行过程监督。
(二)落实责任制度。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三)落实回避制度。涉及到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
(四)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影响招聘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中国抚宁网上发布的实时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特别提示:1.提醒应聘人员注意,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联系电话要处在畅通状态,如遇特殊情况联系不到本人,责任自负。3.应聘人员必须讲诚信,凡因个人原因放弃阶段性安排的,今后不允许再参加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