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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 出了!2019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招录9171人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9/4/27 9:22:27
2019河北省考公告正式发布! 
共招录 9171人 
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3日) 
笔试时间:(5月19日 ) 
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招考条件 
一、招录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录。 
二、招录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的范围和对象。从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9年4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专门职位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7日至2001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其中: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7日后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7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4月27日后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7日后出生)。 
(二)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法与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纳报考费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机关的一个职位。
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4月27日9:00至5月3日17: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4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4日17:00。 
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需提前进行“体能测评网上报名”、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者首先要认真查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身体等条件,符合条件的进行以下程序: (1)4月27日9:00至28日24:00进行“体能测评网上报名”,考生从网上下载打印《体能测评表》。 (2)4月29日,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属的各设区市、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使用网站查看“体能测评安排”。 
(3)4月30日、5月1日,考生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表》按“体能测评安排”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的,正式进行本市公安职位的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4)体能测评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报考其他职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法。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5月14日9:00至5月17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写明笔试的地点、时间、科目和考试要求。 
(三)笔试内容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对报考县级及以上机关与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生分别命题,在统一测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的基础上,适当体现不同层级机关的工作特点。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19年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后)。 
(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9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河北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后)。 
(三)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成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申论成绩×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笔试时间、科目、考区设置 
5月19日 上午 8:30—11:00 申论 
5月19日 下午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月19日 下午 16:30—18:00 公安专业科目 
全省共设11个笔试考区,分别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 
(四)面试相关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的时间。
全省面试分批有序进行,具体为: 
第一批:6月29日、30日,7月1日,省直各部门(含省司法厅系统),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各级机关。 
第二批:7月6日、7日、8日,各市剩余考生。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二)面试的通知。
6月2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考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的地点。报考省直部门、省司法厅系统、各设区市各级机关的考生仍在其笔试考区市参加面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各级机关的考生仍在石家庄市参加面试;报考雄安新区各级机关的考生在雄安新区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生的分组。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
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组场,并将该职位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将来考生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录计划。 
(五)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考试成绩、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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