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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转载 添加时间:2014/5/13 9:40:07

 

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拟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名额和要求

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具体岗位名称、名额、岗位要求和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专、本科学历毕业生和具有初级职称及其他在职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毕业研究生、中级职称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后出生)。个别职位单位有特殊需求的,以单位要求为准。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其它条件,身体健康。计划内招聘博士毕业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如专业对口,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合格后,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免试聘用。

(四)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按《廊坊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凡涉及到需要确定年龄、工作时间等,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5月1日。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考者登陆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廊坊人才网自行下载《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件1),填写后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需要缩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转报其它岗位。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4-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2、报名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廊坊市广阳道144号)。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列入国家和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201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二份。

(7)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4、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审查人在考生填写的《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上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考生需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免交考务费。

5、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证件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交市人社局备查。                                                                                                                                                                                                            

6、报名结束后,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后,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相关证件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8日-29日(8:3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

五、考试

(一)笔试(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

2014年6月16日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在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查询。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和岗位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划定。

2014年6月18日公布进入面试人选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可于2014年6月23日-25日到廊坊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廊坊市广阳道19号大门东侧平房)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2014年6月28-29日)

1、面试方法:(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2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20分钟备考,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面谈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时间不超过5分钟,占面试总成绩的30%。(2)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岗位的综合能力、与职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态仪表、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2、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对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体检;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若再相同,都进入体检。

2014年7月4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2014年7月10日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七、考核(2014年7月20日-8月10日)

对通过考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

八、公示(2014年8月30日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被举报有违反招聘政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问题的考生,一经查证,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九、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14年8月31日前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就业、编制、计划、工资、保险等手续。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报到、工作转移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体检、考核、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体检后、考核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讲求诚信,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认真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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