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业工种 > 正文
物业经理证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6/8/27 17:05:20

物业经理证资格认证

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人事部联合颁发的《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建教[1991]522号),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建教培[1996]41号)及建设部《关于市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98]建房物字第18号)文件要求,各地已陆续开展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工作。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将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1、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物业从业人员。

2、培训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

3、证书资格

老证:由建设部认识教育司与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共同颁发

新证: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4、证书样本

新证

老证

校区地图
  • 秦皇岛校区
  • 天津校区
  • 包头校区
  • 张家口校区
  • 石家庄校区
服务支持
咨询热线
  • 0335-8061868
  • 15373608858
  • 15373608860
  • QQ:327882222
  • 0311-87222319
微信平台
微信订阅号
秦皇岛金色未来培训学校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2-2024 JSWLJY.COM All Rights
冀ICP备14019694号-3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