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诊疗,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一定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统一保障待遇。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四)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六)医疗期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含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
(1)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2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4工亡待遇。
(五)工伤保险待遇负担
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区分情况,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或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