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08年8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业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 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 500元,货款已付。
(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 400元,款项已收讫。
已知:粮食白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免税粮食增值税的扣除率为13%;7月末该酒厂增值税留抵税额为零;农场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向税务机关认定:1吨=2 000斤。
要求:
(1)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5×2000×60×20%+23400÷(1+17%)×20%+5×2000×0.5=129000(元)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0000×13%+25500=32000(元)
(3)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5×2000×60×17%+23400÷(1+17%)×17%=105400(元)
(4)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05400-32000=73400(元)
某温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酒店设有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实行独立核算。2008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
(1)餐饮收入150万元。
(2)住宿收入86万元。
(3)出租商业用房租金收入9万元。
(4)卡拉OK门票收入17万元、点歌费收入6万元、台位费收入23万元、烟酒和饮料费收入71万元。
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要求:
(1)计算该酒店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2)计算该酒店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3)计算该酒店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4)计算该酒店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
(1)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50×5%=7.5(万元)
(2)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86×5%=4.3(万元)
(3)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9×5%=0.45(万元)
(4)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7+6+23+71)×20%=117×20%=2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