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开发区教师队伍人员紧张和结构性缺员等问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方向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中小学教师。其中:
1、初中(5人)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2人、地理1人。
2、小学(34人)
语文11人、数学8人、体育8人、音乐3人、美术2人、科学1人、信息技术1人。
岗位报名数与所设岗位比例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不足,该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作以调整。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合格教师资格的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往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且具有合格教师资格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招聘的在职教师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合格教师资格。公办学校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民办教育机构教师须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岗位中,初中教师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成立开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和纪工委(监察局)负责具体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3日在《秦皇岛晚报》和相关就业信息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3日至2014年8月5日,报名地点在开发区第一中学。(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庐山路41号)
2.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3.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现场确认、但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笔试成绩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落实就业单位人员需提供报到证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1 份复印件)。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4.提供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2张。
5.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聘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低保户家庭的考生及烈士配偶子女凭证明材料免收报名费。
(三)复审及发放准考证
1.报名结束后,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2.对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复审合格者名单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网上查询。2014年8月7日上午8: 30分至11:30分,下午1:30分至5:30分到开发区第一中学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四)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知识掌握情况。
(2)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地点为开发区第一中学。(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庐山路41号)
(4)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于2014年8月10日公布,并公示3天。
2.面试
(1)依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该岗位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作以调整。
(2)面试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由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人员全程监督。
(3)面试内容包括说课、教学答辩,重点考察本学科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地理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阶段内容,其他学科为小学阶段内容。音乐教师和美术教师的测试内容包括说课和特长展示(乐器自带),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应聘人员按学科岗位分组参加面试。提前1个半小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各场1号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1个小时抽取面试题(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准备(以后各应聘人员以此类推),备课期间,由专门工作人员和纪工委(监察局)人员监督,实行封闭管理。应聘人员只允许带由组织方提供的课本和参考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避免应聘人员之间交流。面试时由工作人员负责接、送应聘人员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退场。
(5)每科设评委若干,评委确定后将实行封闭管理,本场面试结束前不允许和应聘人员见面。
(6)面试时评委当场为应聘人员打分,由面试考场核分员当场核分,评委的分数相加求平均值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公布。
(7)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
(8)面试地点为开发区第一中学。
(9)总成绩于2014年8月15日公布,并公示3天。
(五)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名次和各岗位名额确定考核人选。出现相同分数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相同,由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行加试考核(试讲)。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时间2014年8月19日7:30进行(空腹,带身份证),开发区建筑市场交易中心集合,医院待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凡不符合教师健康标准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的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岗位分配及待遇
被聘用的教师按成绩依次选择本学科工作岗位。
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区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按在编在职人员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本次聘用人员不予入编,人事档案由聘用单位委托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七、有关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和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的在职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不能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依次递补。
(四)一经报名,不再退还报考费用。
(五)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的要主动回避。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发区教育网发布的实时信息。
招聘监督电话:0335—8019092
报名咨询电话:0335—8019277
0335—806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