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暑假后全县正常教育教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学前教育阶段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指标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
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其中招录应往届毕业生40人,包括普通高中10人、特教2人、农村小学17人、学前6人、职教中心5人;从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中择优选招60人。(招聘学科及指标见附件3)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0周岁)。
(四)学历、教师资格条件
1.学前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卢龙户籍考生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非卢龙户籍考生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上述条件的,可选择小学教育所列招聘学科中任一学科报考,但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3.特教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听障或智障专业毕业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普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同的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5.职业高中教师: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其中会计专业为本科男性。
卢龙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所有报考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利用卢龙电视台、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LED屏等渠道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报名(报考人员可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本方案及报名表,以后相关信息均通过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5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及摄像地点设在卢龙县教育局。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时请考生事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全内容、贴好照片。
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包括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内容,并将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以兼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按应往届毕业生报考。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报到证、2张1寸免冠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当场核验后退还本人,留存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是否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3.报名表一式一份(兼报者提交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领取准考证
2015年8月2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卢龙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应往届毕业生与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分别单独核算招录人员数量、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聘用。
1.志愿者
志愿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加3分与笔试成绩一并记入总分,按总分高低聘用。
志愿者只进行笔试,不再进行面试试讲。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包括当前教育难点和热点问题分析。
2.应往届毕业生
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不含职业教育)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按笔试成绩聘用,面试试讲不计入成绩但须达到及格水平,不及格者不予聘用。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的1: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具体名单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笔试满分100分,面试试讲满分100分(面试试讲60分为及格,每人准备10分钟,面试试讲10分钟。面试试讲先由考生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签确定试讲题目,面试内容由评委确定)。
报考职业教育专业采取笔试、面试(不含试讲)的方式进行,直接按笔试成绩聘用,面试不计入成绩但须达到及格水平,不及格者不予聘用。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指标的1: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60分为及格,每人准备10分钟,面试5分钟。面试按考生抽取的顺序号进行,面试内容由评委确定)。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试讲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场,地点为卢龙镇中学。
(1)学前及小学教育
报考小学、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学前等四个学科。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者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知识(采用现行高中教材),难度与高考大体相当。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等学前教育理论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试讲参考教材(考生自备):学前教育专业使用我县现行幼儿园中班教材(北京少儿出版社);其它学科使用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面试试讲分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学前组。
(2)特殊教育
报考特殊教育专业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相关学科知识,试讲参考教材(考生自备):智障专业使用由方圆电子出版社出版的康复训练教材;听障专业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
(3)高中教育
报考普通高中教育的人员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等学科笔试内容为高中学科知识(采用现行高中教材),难度与高考大体相当。试讲参考教材(考生自备):高中二年级教材。面试试讲分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地理组、理综组(含物理、生物)。
(4)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的人员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
3.相关事项
(1)招聘考试按中、高考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提前在相关网站阅读中、高考考试规则,违反考试纪律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面试试讲结束后由评委当场打分,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3)各学段、各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时,招聘指标将调整到小学及学前教育(调整后指标另行通知)。报考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兼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按照先高中后小学的顺序聘用,笔试使用相同试卷,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先高中、后小学分别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选。若高中未能聘用且面试试讲成绩合格,其面试试讲成绩直接作为兼报农村小学教师相应学科的面试试讲成绩。
(4)聘用时若出现成绩并列,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人员优先聘用(须由考生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手人签字,报名时未提供者不予承认),成绩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面试试讲成绩高低、志愿者的案例分析成绩、是否师范类毕业生的顺序聘用,如再并列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聘用。
(5)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教师,经考试未被聘用的根据本人意愿,对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经学校考核合格、教育局同意可续签志愿者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原工作单位不变。
(6)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③在招聘过程中干扰工作秩序,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具有其他应取消应聘资格行为的。
(五)考核
笔试、面试试讲结束后,根据成绩和各学科招聘指标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学科缺额依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学科缺额依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招聘结果将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教育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聘用管理、待遇及岗位安置
1.聘用管理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县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根据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2.岗位安置
学前及小学教育选聘的教师一律安排在农村边远学校任教,安排工作岗位时由毕业生按招聘笔试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缺员学校。其它学段选聘的教师按各学校所缺专业和名额安排工作岗位。我县选聘的现在岗任教的志愿者选聘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不再重新安排;选聘人员服务期五年,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岗位。
被聘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今年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领导组成,负责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研究和处理招聘工作中的相关事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2015年教师招聘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咨询电话:0335-7206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