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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秦皇岛金色未来教育导游证培训班复习资料(三)
来源:金色未来教育 作者:原创 添加时间:2015/3/20 16:59:22

摘要:2015年国家导游资格证考试——旅游经营者的义务

 

旅游经营者义务的意义及包含的义务:

 

1:经营者义务是:直接提供单项 或多项活动中依法履行的责任,作出一定 和不一定的行为。

 

2:旅游经营者包括10项义务:

 

① 履行约定和法定义务;

 

② 接受消费者监督;

 

③ 保证商品 或服务安全;

 

④ 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 (即作出 商品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品应明码标价;)

 

⑤ 标明经营者真实名称 和标记;

 

⑥ 出具凭证 或服务单据;

 

⑦ 保证商品 或服务质量;

 

⑧ 承担“三包”和其它责任; (即包 修、换、退的责任;不得拖延、无理拒绝履行;)

 

⑨ 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 限制消费者权利;

 

格式合同违反以下2项义务内容将失效:

 

1) 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作出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2) 不得以上述方式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⑩ 尊重消费者人身权利;

 

(即侮辱、诽谤、捏造散布不文明、不礼貌的语言,贬低、诋毁人格尊严,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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